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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103年志願服務人員基礎訓練計畫書

 

一、依   據:志願服務法—志工基礎訓練課程。

二、目   的:為導引志工新秀投入志願服務行列,吸取服務知能,以建立正確服務理念及精神,熱絡志願服務,促進祥和社會之推展。

三、指導單位:新竹市政府

四、主辦單位:新竹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、社團法人新竹市至愛服務協會

 

研習名稱

訓練時間

訓練地點

志工基礎訓練

7月 19 日13時~17時

7月 20 日08時~17時

國軍新竹地區醫院/7樓電化教室

(新竹市武陵路3號)

五、參加對象及人數:新竹市志願服務團隊所屬志工、民眾,每期約100人。

六、報名方式:

(一) 採網絡報名:請連結至vol.hccg.gov.tw於網頁點選志工註冊填寫相關資料與設定帳號密碼,完成後再以帳號及密碼登入,並至課程訊息/我要報名選取報名的課程。研習一週前報名截止。

(二) 須備齊報名表、保證金(每人200元,報名後即不得退費)及2吋照片1張全程參與課程並領取證書者退回保證金,補課者則不得退費

(三) 繳費方式:(匯款者請自付手續費用)

※完成網路報名後,為確認上課人數,保證金200元請於3日內繳清

1.親自繳交(地址:新竹市西大路559號2樓)。

2.郵政劃撥:戶名『新竹市至愛服務協會』,帳號14056959。

3.ATM轉帳:郵局代號700,局號0061004,帳號1878651。

【備註】郵撥或轉帳者請將照片電子檔mailvol.hccg@gmail.com,並請回傳收據並註名課程日期、學員姓名,及來電確認以完成報名手續

(四)聯絡方式:曾社工電話5259785、傳真5259787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ailvol.hccg@gmail.com

七、附 註:

(一)本研習不接受現場報名及代為簽名,全程未缺課者,由主辦單位發給結業證明書。研習當日不得替代、更換、攜眷。

(二)上課中隨堂點名,離開位子須向服務人員請假,遲到超過10分鐘及點名不到者視同缺課論

(三)學員儘量請勿開車地下室停車場須繳費汽車每小時20元

(四)基於環保考量,請自備筆、環保杯筷(僅供茶水)。

(五)課程中禁用行動電話,錄音及拍照需經同意。

(六)請共同維護環境整潔,會場禁止攜帶食物及飲料進入

(七)通過志願服務人員「基礎訓練」及「特殊訓練」者,得由志工運用單位向主管機關申請「志願服務記錄冊」乙本。

八、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,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之。

 

 

新竹市103年志願服務人員-社福類特殊訓練計畫書

 

 

 

一、依   據:志願服務法—志工特殊訓練課程。

 

二、目   的:強化志工專業知能,充實服務內涵,期能對服務單位之了解,促進志工情誼及經驗交流,以帶動服務品質的提昇。 

 

三、指導單位:新竹市政府

 

四、主辦單位:新竹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、社團法人新竹市至愛服務協會

 

 

 

研習名稱

訓練時間

訓練地點

志工特殊訓練

(社福類)

8月 9 日13時~17時

8月 10 日08時~17時

國軍新竹地區醫院/7樓電化教室

(新竹市武陵路3號)

 

五、參加對象及人數:新竹市志願服務團隊所屬志工、民眾,每期約100人。

 

六、報名方式:

 

(一) 採網絡報名:請連結至vol.hccg.gov.tw於網頁點選志工註冊填寫相關資料與設定帳號密碼,完成後再以帳號及密碼登入,並至課程訊息/我要報名選取報名的課程。研習一週前報名截止。

 

(二) 須備齊報名表、保證金(每人200元,報名後即不得退費)及2吋照片1張全程參與課程並領取證書者退回保證金,補課者則不得退費

 

(三) 繳費方式:(匯款者請自付手續費用)

 

※完成網路報名後,為確認上課人數,保證金200元請於3日內繳清

 

1.親自繳交(地址:新竹市西大路559號2樓)。

 

2.郵政劃撥:戶名『新竹市至愛服務協會』,帳號14056959。

 

3.ATM轉帳:郵局代號700,局號0061004,帳號1878651。

 

【備註】郵撥或轉帳者請將照片電子檔mailvol.hccg@gmail.com,並請回傳收據並註名課程日期、學員姓名,及來電確認以完成報名手續

 

(四)聯絡方式:曾社工電話5259785、傳真5259787、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mailvol.hccg@gmail.com

 

七、附 註:

 

(一)本研習不接受現場報名及代為簽名,全程未缺課者,由主辦單位發給結業證明書。研習當日不得替代、更換、攜眷。

 

(二)上課中隨堂點名,離開位子須向服務人員請假,遲到超過10分鐘及點名不到者視同缺課論

 

(三)學員儘量請勿開車地下室停車場須繳費汽車每小時20元

 

(四)基於環保考量,請自備筆、環保杯筷(僅供茶水)。

 

(五)課程中禁用行動電話,錄音及拍照需經同意。

 

(六)請共同維護環境整潔,會場禁止攜帶食物及飲料進入

 

(七)通過志願服務人員「基礎訓練」及「特殊訓練」者,得由志工運用單位向主管機關申請「志願服務記錄冊」乙本。

 

八、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,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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